近日,我省印发《广东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为我省烈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集中悬挂光荣牌时,要举行悬挂仪式。根据要求,各地要在4月22日前完成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悬挂光荣牌。
哪些家庭符合条件?据了解,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包括户籍在广东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根据《细则》,要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光荣牌有何特点?光荣牌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设计和规范的样式,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落款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制作。
此外,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广泛发布宣传公告,明确悬挂时间和要求,并举行悬挂仪式。光荣牌的悬挂位置要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根据规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宣传,让“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及时了解悬挂光荣牌的范围和程序,宣传集中悬挂仪式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各地区要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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