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惠明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广东懋成律师事务所何萍律师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立法原则等进行了系统阐释。解读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丰富内涵,让参会人员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形成历程、基本精神和重点内容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会议指出,《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了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权利义务,提出了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优待抚恤、褒扬纪念、权益维护等内容,同时明确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等义务,对新时代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要意义。制定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对于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强大国防、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认真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涵要义。要把学习培训《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宣讲会、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系统学习培训,真正学深悟透《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精髓,同时要积极开展“送法”行动,将《退役军人保障法》送到退役军人身边、送进退役军人心里。
三要全力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落地生根。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退役军人的烦心事、揪心事;要用《退役军人保障法》统一认识、规范行为、引导实践,推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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