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多样化需求,5月17日上午,韶关市新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新丰县司法局举行法律服务合作签约仪式,并为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和马头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窗口进行揭牌。新丰县成为韶关首个挂牌成立的县(镇)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县。
新丰县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将为军人军属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办理公证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以及协助开展司法救助等,真正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社会的公平正义。
针对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咨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荣立军功退役军人、因公或因病残疾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除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人员外,其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申请法律援助适用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韶关地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上浮一倍执行。对于年满70周岁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可由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办理公证业务,在当事人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并查实后,酌情减免公证费用;对80岁以上的退役军人办理遗嘱公证等事项予以免费。
至6月底前,韶关各县市区、镇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陆续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并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部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的互通共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构建起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在内的全方位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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