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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针对” 清远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

时间:2021-03-15 18:39 来源: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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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贴工作实际,灵活形式方法,深入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针对自身能力实际灵活学。局党组将保障法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每次学习一个篇章、组织一次交流,实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利用微信、粤政易工作群,组织“《保障法》一起学”,每天学习一条、解读一条,目前已完成22个条款精学;邀请法律专家专门辅导,阳山等地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班;积极参加全省第二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全市系统870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考试,全市平均分良好以上,有力推进保障法学习掌握。

  二、针对对象个性需求量身推。针对青年退役军人获取信息习惯,持续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推送,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录播《法治清远》专题片,利用门户网开展互动交流,增强宣传成效;针对年长退役军人特点,走访发放保障法5000册,自行印制手册12000册,结合常态化联系、春节走访慰问上门“面对面”宣传,目前市本级已走访慰问211人;联合市司法局,邀请5名律师专家、2名公证专家常态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结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等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清新区、阳山同步组织4场次社会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保障法的宣传普及。

  三、针对年度工作任务精准落。市局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持续推进星级示范创建工作,5个县级、11个镇级服务中心(站)被评为省五星级,1个县级、32个镇级服务中心(站)被评为省三星或四星级。构建退役军人创业(乡村振兴)孵化体系,建设完成市级创业孵化中心,选定首批5个孵化点支持建设,全面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创新相结合,创业担保贷款、随军家属就业安置2个规范性文件已于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制定“四大行动”——党建引领当先锋、强镇带村固基础、法治拥军强服务、新时代双拥共建;推进“两大攻坚”——矛盾问题化解与队伍能力提升;打造“五大品牌”——乡村振兴军创、凤翔志愿服务、同心惠军套餐、创投社会服务、老兵乡村新闻官等方案,为新年度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指引。

  四、针对各级作用发挥综合督。通过定期讲评、互查互评、下发通报、提醒函等,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结2020年度省厅三批5宗挂账督办件,化解交办6项信访积案。首次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各成员单位2020年58项实事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首次推出《年度绩效考核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考评办法》,将退役军人工作全面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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