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江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把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
一、学懂弄通做实,当好“排头兵”。11月13日,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职工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保障法的重大意义,对宣传教育工作做了部署安排,要求各服务中心(站)要把《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退役军人普法宣传和政策宣传下基层工作计划,为新政策实施积极做好准备。
统一摆放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文件
二、发挥职能优势,当好“宣传兵”。结合各级服务中心(站)每周家访工作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活动,上门走访主动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法规内容,并通过开展村(居)退役军人军属座谈会、退役军人优待政策下基层宣传活动,引导服务对象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上门走访开展普法活动
通过政策下基层开展普法活动
三、掀起普法热潮,当好“主力军”。依托已建立的四级服务中心(站),结合服务对象需求,充分利用服务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服务工作群、联系群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摆放保障法宣传本、编辑宣传图片和短信,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容,普及基本法规知识及颁布的意义,增进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认识和了解。
充分利用宣传栏做好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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