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新纲领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余少祥
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擘划设计、部署推出的大战略,是中央统筹国内国际大局、着眼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总纲领,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体现了党中央对退役军人的温暖和关怀。
为进一步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余少祥进行了专访。
提供双重保障
记者:一直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退役军人保障立法指明了方向。退役军人保障法是如何体现总书记所说的“该保障的要保障好”这一理念?
余少祥:2016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文件时,习近平明确指出,要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2018年3月,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近平指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对于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好事办好办实。
习近平强调,必须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该保障的要保障好,该落实的政策必须落实,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安置退役军人的义务,为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从程序和实体上提供了双重保障,为实现新时代“中国梦”“强军梦”打下坚实的思想和制度基础。
体现对退役军人的高度关怀
记者: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大批军队干部转业地方工作,为加强政权建设、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作出重要贡献。在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有不少内容体现了党中央对退役军人的关怀,比如支持退役军人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做好抚恤优待工作等,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余少祥:2014年,在会见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习近平鼓励广大军转干部积极适应改革开放时代大潮,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不同岗位上继续出色工作、活出精彩人生。
对此,退役军人保障法确立了大量优惠措施,解决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问题,帮助他们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以期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在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提出,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指出,退役军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家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并确立了系统的扶持体系,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环境不断优化。
退役军人保障法还规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以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退役军人抚恤补助标准连年提高,惠及的不仅是英烈和广大退役军人,也温暖着现役军人和军人亲属。
此外,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退役军人的迎接仪式、悬挂光荣牌、在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中的作用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原则
记者:退役军人保障法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余少祥:2015年,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在国家层面加强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2019年1月,在考察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朝阳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时,他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
为此,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根据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加快实现全覆盖,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总之,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在推进退役军人安置、管理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制度创新方面成就显著,是习近平强军思想、国防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纲领,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方向,标志着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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