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是国家设立的烈士纪念日。30日上午,广东省首次《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举行,向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黄丁平7名烈士遗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
据了解,本次被授予《烈士光荣证》的7名烈士,均为2018年5月《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经广东省人民政府评定的。他们有的是在抢救山火中为了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而牺牲的救火英雄,有的是在解放战争中执行革命任务而牺牲的革命英雄。他们和千千万万革命烈士一样,为了国家和人民,英勇牺牲,彰显了忠于职守、不惧危险、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
今年8月1日,国务院修订了《烈士褒扬条例》,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规定在每年烈士纪念日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烈士光荣证》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蕴含着对烈士的敬意、哀悼和追思,是彰显烈士荣誉属性的功勋证,也是英雄烈属的褒奖证,更是社会各界的榜样证。
“在烈士纪念日为烈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对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凝聚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黄丁平:深入敌人内部提供重要情报
黄丁平,1905年5月出生,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楚巷社区人。青年时代,黄丁平热心革命事业,曾参加过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活动。1943年,黄丁平成为一名党员。
1947年10月,三边地区建立了红花静庐联络总站,下设三个联络点,负责上传下达。党组织派黄丁平打入敌人内部,出任饶平县自卫大队长。黄丁平利用该身份,通过联络站为我党报送重要情报,输送粮食布帛、药品和枪支弹药支援游击队。
后来,因地下革命工作发展需要,在汕头市同平路干泰厝内建立地下活动点。1949年6月,黄丁平被国民党中统特务逮捕囚禁审讯,同年8月,在潮安与饶平县交界处的荒野被枪杀。
梅州梅县六烈士:英勇救火的护林员
2014年10月10日12时20分许,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荷泗片鱼田村与响水村交界处的樟坑山发生山火,梅县区护林员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接到火警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与其他救火队员一起奋力扑救山火。
当日14时30分,火势得到一定控制,但在15时40分,由于火场风向发生急剧转变,山火迅速蔓延,致使正在扑救山火的管新建等人被山火围困。
由于地势陡峭、植被茂密,且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已扑救山火多时,体力严重透支,无力撤离,被山火焚烧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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