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等做好新时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要求,近日,潮州市公布首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将潮州革命烈士纪念碑、春涛亭、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潮州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潮州革命烈士纪念碑
春涛亭
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
2024年6月,潮州出台了首部《潮州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开展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审工作,首次召开了潮州市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会议,对拟申报的烈士纪念设施从建设维修保护情况、烈士纪念服务情况、教育宣传作用发挥情况、纪念设施现状情况、保护单位自身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评审。12月,经潮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批准潮州革命烈士纪念碑、春涛亭、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为潮州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下一步,潮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等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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