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将全市1315处烈士纪念设施已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作为革命老区,河源市的烈士纪念设施较多。河源市从以下六方面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总体规划。在“尊重历史,最大限度保持纪念设施原貌”原则基础上,制定配套修缮管理维护方案,切实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信息采集。各县(区)已经建立动态管理保护台账,各乡镇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台账,切实做到辖区烈士纪念设施总体情况 “一账清”,每个设施动态管理保护情况“一账明”;争取资金支持。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2000多万,对各类设施实施升级改造,聘请陵园建设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规划设计。资金已按要求下拨到各责任单位,目前正按施工计划进行修缮、提质;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开展督查,对辖区内有问题的烈士纪念设施全面调查摸底,制订修缮管理保护方案和问题清单,逐个逐项整改,基本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改目标;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重要意义,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聘请专职管理人员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每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有人管理、及时修缮、环境整洁”。争取烈士亲属的理解支持,动员签订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协议,尽可能对零散烈士墓进行集中迁葬,目前已完成607处零散烈士墓的集中迁移和安葬工作;规范展示内容。指导各县(区)对照党史、军史、革命史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展陈内容、解说词、碑文等进行多次自查自纠,并成立专门的联合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核查。
据统计,全市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共1315处,其中:烈士陵园12处,烈士墓1226座(陵园外289座,陵园内937座),纪念堂1个,纪念馆3个,纪念碑57处,纪念亭13处,纪念广场2个,其他设施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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