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阳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阳江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整理后的有关烈士设施管理保护文件汇编等资料进行分发至相关成员单位。会议重点结合《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褒扬条例》释义等文件内容,对政策要点进行共同学习和要点回顾,通报前期烈士纪念设施有关自查校核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工作思路和建议要求,对专项行动重要时间节点做了提示。
会议现场
会议期间,阳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专项行动提出要求,要做好宣传动员、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以及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推进等五个方面对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推进。阳江市人民检察院从督促指导方面提出四点意见,建议各单位一是要注重协同,形成保护合力,特别是两级检察院要立足职能,实现精准监督;二是要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三是要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四是要督促整改落实。
会议指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检察机关要严格对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从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方面作用,服务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建立英烈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两部门要加强联动、相互配合,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处置,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设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建台立账、抽查督导,及时将整改有关情况上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效应,将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宣传鼓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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