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全市多部门开展《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论证会。清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干部、专家学者应邀参加论证会。
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法》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逻辑主线,紧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要求,思路清晰、视野开阔、体系完整、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办法》提出的总体思路站位高,精准科学、合理可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清远特色”的辨识度。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实施方法》论证。
8月13日,《清远市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论证会举行
据悉,《实施方案》从拟制初稿到评论论证,先后在18个单位2次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和采纳意见建议11条,目前该办法已完成第二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实施办法》主要围绕荣誉激励、生活优待、养老优待、医疗优待等多方面工作系统谋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清远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感谢专家给予的论证指导,并表示,论证组家提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对清远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方案起草组会充分吸纳成员单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增强实施办法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筑牢清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基,努力编制一个体现新时代特色、符合清远实际、顺应退役军人期待的高质量发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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