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南海区印发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这是广东省内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出的首份县级系统化政策文件,为南海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品牌提供了法治保障。
1月26日,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政策》进行解读。《政策》自2021年1月18日发布之日起执行,从八大方面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进行扶持,助力南海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进一步健全了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适用三类退役军人
《政策》适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主要包括开展适应性培训、开展技能培训等8个方面,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扶持。《政策》明确,未来,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企业招录年青退役军人到企业实习、招用退役军人将有机会享受专门服务、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政策》还从加强创业指导、加强财税金融扶持、加强创业孵化和创业项目支持等多个方面支持退役军人创业,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申请租金补贴。
真金白银助就业创业
创业方面,由南海退役军人开办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获得最高 500万元、最长3年的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南海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向南海区人社局申请租金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
为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南海退役军人创业还可获得财税扶持。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南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南海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南海退役军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获得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南海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同样可以享受财税优惠。南海企业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由南海区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南海企业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3年内享受每人每年9000元的税收优惠。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广东全影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毛帅璧在看完《政策》后直言:“全是干货,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为南海区政府点赞!”
构建特色教育培训体系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教育培训提升竞争力是基础。《政策》提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南海区将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参加“广东技工”“粤菜师傅”等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政策》还鼓励南海退役军人提升学历,南海退役军人参加中高职全日制考试,报到入学取得学籍后,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参加南海特有的非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提升计划的,毕业后可享受财政资金资助。
“《政策》的出台为退役军人带来了新机遇。” 狮山镇退役军人邝庆曦说,从部队回到社会中,南海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让退役士兵无论是就业创业还是学历提升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鼓励着退役士兵返乡后积极参与家乡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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