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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获救助

时间:2020-10-15 09:02 来源: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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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6日,江门台山市检察院、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开展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互通协作机制,并达成共识,对涉及军人、军属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帮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相关优抚工作的衔接,共同助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退役军人摆脱所面临的急切困难。

  2020年6月25日,伍某源驾驶小汽车在大江镇东头路段,碰撞了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李某富,致使李某富死亡。被害人的父亲李某新经营小车载客生意,身体状况不太好,需常年服药,还要和兄弟姐妹一起赡养母亲。被害人的母亲雷某缠在家照看不满周岁的孙女李某妍,无法外出工作。被害人的妻子吴某云现怀有7个月的身孕,无业在家待产,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台山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李某富是台山市一名退役军人,符合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中符合的重点救助的人群条件,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了解情况并核实身份信息,确定被害人家属李某新、雷某缠、吴某云、李某妍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台山市检察院迅速协助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98889元。随后,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水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深入到被害人家中走访慰问家属现状,做好安抚家属工作,并对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特意安排工作人员全力帮助他们做好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和帮扶工作。这是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该市检察院建立军人军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后,首位退役军人成功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也是该市检察院近几年来司法救助金额最高的案件,有效缓解了退役军人家庭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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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开始,该局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梳理该市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困难、有强烈诉求等的退役军人,形成服务对象名单,明确要求干部职工与服务对象经常常态化走访。同时,将该制度与发放应急救助金的摸查工作相结合,要求该市三级服务保障体系要带着责任感情走入基层,逐户、逐人深入走访,全面摸排、准确把握该市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状况,指导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及时申请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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