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韶关市新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省厅评残共17名老兵,陆续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马头镇退役老兵陈某前来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前来领取残疾军人证的陈某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残疾军人证仔细端详,他感叹地说:“我们这批老兵,年纪大了,都有些这样那样的毛病,这个证办下来,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减轻很大的医疗负担,我们真心感谢你们呐!”
据悉,新丰县部分老兵评残工作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切实维护老兵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方面,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带队深入老兵家中一一走访,掌握老兵需求及思想动态,并将相关政策送上门,有关业务问题,局工作人员面对面做好答疑与政策解释工作,温暖人心;另一方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主动积极多次到省厅、市局进行沟通,汇报工作以及存在问题,争取得到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理解与支持。根据有关文件政策,此批领证的残疾军人可享受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自负部分按35%比例给予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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