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退役军人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充分展示退役军人勇闯商海的凛然风采,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引领广大退役军人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创造美好幸福生活挥洒汗水和热血,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体惠州籍退役军人公开征集“创业先锋”文稿,启事如下:
一、征文主题
聚焦典型,讲述创业好故事;营造氛围,掀起学先新热潮;形成声势,壮大追梦正能量。
二、征文体裁
文章体裁主要以通讯、特写、专访、报告文学或者纪实文学为主,要求用纪实手法讲述退役军人艰苦创业的艰辛历程、感人事迹和成功经验,尽量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等方式,讲述典型人物鲜为人知的创业故事。字数3000至5000为宜,并配2-3幅图片。
三、征集范围
只要是惠州户籍退役军人,不论其创办的企业是在惠州注册或者经营的,还是在外地注册或者经营的,不论是其个人独资创办的、与他人联合创办的,还是其实际控制的,都是本次“创业先锋”文稿的征集范围。
四、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9月10日止。投稿邮箱:hztyjrfwzx@163.com,请在电子邮件标题和邮件正文注明“‘创业先锋’征文”字样,并附作者姓名、电话、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
所投稿件请务必做好脱密处理,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奖项设计
本次征文活动,共设征文特等奖1篇、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14篇、入围奖20篇;设市直机关、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协会等单位优秀组织奖共计10个。
征文各奖项和单位优秀组织奖分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重要说明
(一)所投稿件务必为作者原创,禁止抄袭,禁止虚构,一经投稿,文责自负。
(二)文稿所涉及的企业应具一定规模,俨然行业或地区的佼佼者,无违犯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禁止性法律法规行为。
(三)文稿所讲述的创业者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偷税漏税行为,无其他不宜宣扬表彰的负面反映。
(四)欢迎退役军人本人撰稿,更欢迎退役军人聘请(委托)专业人员或者专业团队撰写其本人的创业事迹。
(五)文稿一旦获奖,除作者的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作品从首次进入投稿邮箱时起,即视为作者及其委托人同意放弃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
(六)所有获奖作品将编印成书,以《退役军人创业先锋》或者其他名称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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