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保护管理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前期已征求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va_wzp@gd.gov.cn(请注明“《保护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2.通过来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40号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与褒扬纪念处(请注明“《保护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