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省悬挂光荣牌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及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20日。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信函请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40号,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组收(邮编:5105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悬挂光荣牌意见”。电子邮件请发至30814959@qq.com。
附件:为烈属 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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