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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21-06-21 10: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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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      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附件: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度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

情况自评报告


  2020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现将我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

  2020年我厅严格落实粤府令第270号文和粤府〔2020〕1号文,委托实施事项1项、重心下移事项1项、取消事项1项。及时按照新要求重新设计工作流程,迅速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更新相关信息,加强指导跟踪,确保调整事项顺利实施。强化指导,及时收集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导各地具体操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在线解决工作困难。加强实施情况跟踪,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充分结合深调研、走访慰问等时机,对基层承接和落实情况进行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对共性问题及时通报提醒。结合疫情防控需求,灵活调整实施措施,确保事项调整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在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同机制方面,我厅落实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退役士兵个人补缴申请,并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受理系统录入申请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医保部门线上线下进行审核联办补缴业务。

  我厅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送《中共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2020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未有违规行为出现。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

  我厅无中介服务改革任务。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

  我厅无行政许可事项。

  4.开展减证便民情况。

  2020年我厅无证明事项取消,不存在违法增设证明事项和材料的问题。我厅在2020年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对“退役军人接收预报到”“退役士兵参加两年中等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服务事项进行优化。通过应用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2类电子证照,结合共享“一站式”服务办理材料,由原来应提交13份材料,减少至提交4份材料,少报率为69.2%;通过共享退役军人个人基础数据信息,由原来应填写22项信息项,减少到2项,少填率为90.91%。

  (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

  5.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情况。

  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方面,2020年我厅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编目“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申请发放查询接口”“广东省全省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信息”“广东省全省退役士兵中职培训信息”“广东省全省退役士兵就业信息”“广东省退役军人短期培训信息”共5项目录信息。收到其他部门数据共享申请4次,均已完成审核。

  在电子证照开通、电子印章制发方面,我厅根据粤办函〔2020〕270号文要求,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建设,完成省级电子证照目录的注册和签发工作。目前我厅已申请制作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交安置处”两枚电子印章。

  粤系列平台应用方面,我厅积极推广使用粤政易办公,除涉密信息,日常工作通过粤政易传输资料和共享信息。2020年我厅粤政易已开通账号人数331人,激活率99.69%,活跃率67.2%;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上,我厅进驻了“退役士兵接收预报到”“中等职业教育报名”“高等职业教育报名”三个事项,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

  6.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情况。

  我厅目前在政务服务网上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全部对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单点登录,事项办件发生率28.57%。其中3个事项可通过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7.提升服务效能情况。

  我厅办件数据网上受理率100%。我厅无行政许可事项,不涉及时限压减率、跑动次数、即办事项占比情况。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

  一是将安置工作全程纳入纪检监督。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先后制定完善了12个军转安置办法(考核赋分办法、省市人员确定办法、岗位计划下达办法、网选补选办法、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优先双选军转干部办法、积分选岗办法、指令性分配办法、政策性照顾对象安置办法、政法部门基层岗位双选安置办法、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档案审核移交办法、省市调整办法),规范安置工作程序,并把积分选岗作为必要环节。

  在岗位计划下达、全省统一笔试考务和积分选岗等重要环节,均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备,由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2020年,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纪检监察组担负全省营级(技术十级)以下军转干部考试考务和成绩公示等工作的监督,省直和广州市军转干部积分选岗安置现场由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并请南方公证处现场公证;与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转发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文件,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各个环节,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监管、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双拥工作与社会组织密切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舆论宣传,组织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9.开展监管情况。

  一是制定我厅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相关检查调研工作。出台做好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召开协调会,合力推进年度移交安置工作。联合省直相关单位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调研检查工作,深入县(市、区)抽查办理情况台账。

  二是在临近安置任务收尾阶段,对各地进行督促提醒。结合统计工作开展移交安置业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三是对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

  一是运用信息化技术,根据各类业务场景和主题,汇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设计可视化图表在统一平台在线实时监控。

  二是与其他部门做好数据互联、互通、互认,通过将省社保局参保大数据与退役士兵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倒查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确保退役士兵待遇连续享受;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数据支撑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关注失业对象;通过省残联的残疾人数据,为走访慰问工作提供数据支撑,重点走访;通过将殡葬系统的火化人员统计数据、省卫健委的死亡人数统计数据,与优抚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做好数据动态管理;通过省教育厅学生学籍数据为中等职业报名工作提供工作便利,帮助核查确认报名人员身份资格。

  (四)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1.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我厅无政务服务实体窗口,好差评政务服务质量得分9.9分,差评整改率100%。在系统对接方面,我厅综合管理平台就业创业系统模块已完成与省“好差评”系统对接。

  12.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

  我厅已在省咨询投诉平台建立知识库汇编并按时维护。按时办结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粤省事”、“粤商通”、“政务APP”及其他渠道收到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2020年共办件62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我厅业务所面对群体的特殊性,在共享数据和审核共享需求时会较为审慎,导致我厅共享数据挂接量不多。

  二是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在起步阶段,系统平台初步建成,在深入推广应用和向移动应用延伸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是持续做好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梳理我厅各类业务数据,做好在省大数据中心数据编目和数据挂接工作。二是加强系统平台推广应用,优化业务系统和流程,向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延伸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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