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政府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营造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风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
三、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发动、遴选典型、公开发布、巡回报告、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广泛发动。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推动“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遴选典型。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上报2名候选人,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提供推荐对象详细事迹资料(3000字左右),候选人事迹应在媒体作过宣传。10月10日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政府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名义,联合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
(三)公开发布。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综合各地推荐情况,遴选确定10名“最美退役军人”,举行发布仪式。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领导,以及相关地方党委宣传部、政府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同志和“最美退役军人”及其亲属等参加。各地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优秀退役军人典型。
(四)巡回报告。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将适时举行“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并组织部分“最美退役军人”分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企业、军营等作巡回报告。
(五)集中宣传。学习宣传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全面铺开。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充分报道活动动态、典型故事,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将“最美退役军人”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为宣传展示。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最美退役军人”典型事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向社会推出,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影响力。
(六)学习实践。各级围绕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灵活运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讲感人故事、谈学习心得、话使命责任,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精气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级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活动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三)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成风气。
中共中央宣传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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