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部,并对广东省军用供应站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粤民大厦装饰工程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粤民大厦装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为省民政厅。2016年6月,省民政厅启动项目前期筹备工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2017年9月25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17年10月10日正式开工;2019年2月19日竣工联合验收。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6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3万元,预备费用127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项目已支付施工、监理、第三方项目管理、设计费用合计约2352万元(至竣工验收时间节点的工程进度款和其他费用均已支付完毕),剩余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需等到工程结算省财政厅投审完成后才能支付。
目前,项目进入向省财政厅送审工程结算阶段。除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下达文件外,粤民大厦项目办基本完成了纸质资料、电子文档收集等送审准备工作。2018年10月,由于省级机构改革缘故,经省财政厅审核,粤民大厦装修工程款财政资金指标761.19万元划转至我厅。截至2020年10月,在项目建设单位省民政厅对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后,我厅共支付项目款368.62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实施细则》(粤财规〔2017〕2号)关于省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等有关要求,项目结算送审单位须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民大厦装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6〕4810号)中的建设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我厅经与省民政厅协调,为妥善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正在协商请该厅牵头办理项目结算送审及后续相关工作。
关于项目的审计建议。我厅将继续积极督促粤民大厦项目办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尽快办理粤民大厦工程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密切配合省民政厅做好相关工作。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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