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海报
近日,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讲述百年大党的壮阔历程,回望英雄先烈的感人故事。
活动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共同指导,环球网、中国网信网、中华英烈网和相关地方网信办主办,部分网络平台协办,面向各级团组织、各类革命纪念场馆、各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各地重点新闻网站、主要短视频平台以及广大网民广泛征集。所征集短视频作品需严格尊重史实,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史故事、英烈故事等内容创作,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优秀作品将在各个活动平台展示。活动详细内容参见《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启事》(附后),或在微博等平台#追寻先烈足迹#话题下进行互动。
据悉,2020年第一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收到各类机构和网民报送作品1.4万余件,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有效激励社会各界崇尚英烈、捍卫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相关话题两度登上微博热搜榜,阅读量达3.6亿,各短视频平台视频总播放量突破10亿次。
第一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精品展示
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铭记英烈功勋,弘扬英烈精神,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宣传部联合指导开展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开展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讲述百年大党的壮阔历程,回望英雄先烈的感人故事。
二、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环球网、中国网信网、中华英烈网和相关地方网信办
协办平台:今日头条、微博、快手、B站、抖音、西瓜视频等
三、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面向各级团组织,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旧址、档案馆等革命纪念场馆,各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各地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短视频平台,以及广大网民,征集以中国共产党党史故事、英烈故事为主要内容的短视频作品。
四、截稿日期
2021年6月30日
五、激励设置
1、机构推选优秀作品(共50部):从各级团组织,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旧址、档案馆等革命纪念场馆、各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各地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短视频平台等媒体机构报送作品中选出,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2、网络人气优秀作品(共50部):从各级团组织,主要短视频平台,中小学及高校、广大网民投稿及其他非专业媒体机构报送作品中选出,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3、优秀组织者(共50家):从积极组织报送作品的各级团组织,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旧址、档案馆等革命纪念场馆,各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各地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短视频平台选出,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六、作品要求
1、来稿作品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做到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2、来稿作品需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史故事、先烈故事等,严格尊重史实。作品须为原创,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不大于800M,体裁包括但不限于动漫、微电影、动画、H5等。
3、投稿机构、个人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并将追究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参与本活动即视作同意主办方在各网上平台播放其报送作品。
七、投稿途径
活动报名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与作品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dsb2020@huanqiu.com,邮件主题为单位+作者+作品名称。
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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