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移动版 无障碍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服务 > 就业服务

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1-24 16:31 来源:本网
【字体 :

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退役军人发〔2023〕102号


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6日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落实落地,在执行《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秀退役军人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和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完善选拔、培养、聘用、发展等各个环节的衔接,每年召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举行不少于1次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共同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教育部门要建立“兵教师”人才储备库,指导师范院校和中小学制定培养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制定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发布,协助退役军人办理入职手续。

  二、扩充师范专业教育机会。支持华南师范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优化招生结构,适当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参加统考并符合录取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院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的,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结合实际依托本地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三、加强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每年组织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班,依托师范院校对符合基础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结合退役军人特点,着重培训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各地可参考省级做法开展专项培训。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最多可参加1次。

  四、单列专岗招聘计划。我省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以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将退役军人教师纳入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

  五、适当放宽招聘条件。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鼓励前往欠发达地区任教。退役军人报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的欠发达县)的乡镇公办中小学校的教师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相关地区可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部门主动对接当地教育部门,精准掌握教师队伍供需情况,丰富培养供给,促进“兵教师”队伍质量提升。

  七、注重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八、拓宽发展渠道。中小学行政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中小学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鼓励中小学根据实际,开设具有军事特色的国防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担任中小学国防教育辅导员的制度机制。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招聘活动中,积极引导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据发展需要,定向招聘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职教师、辅导员、军训教官等,并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奖补。

  九、加强宣传评优。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媒介,多途径宣传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利好政策,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任教、到乡村任教,对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优先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就业先锋”候选对象。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评选优秀教师时,拿出一定数量名额用于表彰优秀退役军人教师。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好退役军人教师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形象,擦亮“兵教师”品牌。

  十、强化经费保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项目范围,合理统筹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师范类专业退役军人学生资助等相关经费,按现有规定政策予以保障。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