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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持证人会被收回其优待证?

时间:2023-04-15 10:18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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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证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批准,由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回其优待证,并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一)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优待证的;

  (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优待证的;

  (三)户籍注销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五)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七)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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