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五条规定,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的人员,凭证可以购买优待票。第二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遗属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与其随同出行的家属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