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军民合力,上下同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舍弃个人安危,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英勇奋战在防控工作第一线,有的同志不幸牺牲。他们这种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精神应予大力褒扬,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此次印发的《通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评定(批准)范围进行了明确,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申报、受理、审核等工作程序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部署,以确保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能够迅速开展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国家卫健委、军委政工部以及各省(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尤其是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保持密切联系,指导相关部门已经按照《通知》要求启动烈士评定(批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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