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民政部关于启用<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和换发〈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规定《烈士证明书》持证人范围: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悬挂光荣牌的烈属家庭为:《烈士证明书》持证人家庭及非持证人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及子女家庭。
《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接待烈士亲属范围:我国境内有明确安葬地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关于某烈士的《烈士证明书》换发、悬挂光荣牌以及烈士亲属祭扫等具体事项,请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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