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牌是褒扬为国家、国防和人民牺牲奉献的荣誉载体和象征,应当得到尊重和爱护。《悬挂工作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出租、仿制光荣牌,不得将光荣牌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性用途,不得将光荣牌用于娱乐活动,不得进行丑化、玷污、破坏光荣牌等有损光荣牌形象的活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现不恰当使用光荣牌的行为,应当依法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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