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持相关证件按时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法律法规有规定,也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对此,《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结合具体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了报到规定,明确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集中移交的还应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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