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移动版 无障碍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互动 > 答问库 > 退役安置

易地安置去向

时间:2023-01-16 16:17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
【字体 :

  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3.因其他特殊原因,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

  一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

  二是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

  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

  四是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