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青鱼”问:我是大学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9月从大学入伍,在广州市天河区入伍时应工作人员要求在政审表上把户籍类型由原“农村”改为“城镇”户口,今年9月正式退出现役,关于安置地确定和退役结算存在问题,按规定我不复学应该安置回入学前户籍地,但部队是要根据档案政审表确定户籍类型,就出现了安置地落户及户籍类型矛盾问题,我现在是该按“城镇”户口安置到广州市天河区入伍地,还是按“农村”户口回原籍?会不会出现安置地不予接收的问题?
答:经询您本人,您属于应征入伍大学生,并且退役后不复学。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因此,您退役后安置地应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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