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第六章第28条: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500元/月/人,参加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培训的每年按10个月计发(扣除寒暑假),参加短期培训的按实际培训时间(不超过6个月)计发。在指定承训机构参训的,由指定承训机构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具体相关补助手续的办理,可联系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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