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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满12年以上、已婚两年以上的退役军人户口转入和工作问题

时间:2019-10-30 16:52 来源: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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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服役满12年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具体的安置岗位性质、工作地点,可向安置地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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