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服役满12年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具体的安置岗位性质、工作地点,可向安置地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