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警备区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府〔2016〕17号),自2016年起,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新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学业且一年内被广州市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接收的,可入户广州;从广州市入伍的非广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广州市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接收的,可入户广州。2015年以前(含2015年)从广州入伍的非广州籍各类大学生按原有政策执行。其他落户安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理程序请咨询广州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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