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银行进账通知单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凭证,到安置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其中,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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