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可能出现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未满被辞退的情况。这时候,退役士兵要善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正确判断,如果受到不公正对待,也能够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详细规定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退役士兵说明理由。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退役士兵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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