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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后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

时间:2022-05-27 21:32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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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是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想成为社区工作者,需要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其考试内容主要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范围。

  各地对于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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