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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时间:2021-03-15 09:51 来源: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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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条文释义】

  一、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稳固、厚植强军兴军根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国实际来看,党领导下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始终紧贴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阶段形势任务要求,每个时期的政策制度都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人民军队从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发挥了重要服务保障作用,对凝聚广大军民智慧和力量,投身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二是2018年3月机构改革之前对军官和士兵的安置、就业、优待等工作分散在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比较分散,需要整合。三是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予以统筹解决。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立法过程中,对于如何确定法的名称有多种意见,经过反复比较研究,最终将法的名称定为“退役军人保障法”,将加强保障作为重点,突出对退役军人的保障。本法对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制度性安排,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把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标志着我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全面进入一个法治化的新阶段。

  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曾经戍边守疆、保家卫国,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柱石,回到地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可靠力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服务好、保障好,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广大现役官兵昂扬向上的军心士气,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的崇高使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把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依法维护好法律赋予退役军人的权益,是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本法将“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凸显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为了落实这一立法目的,本法从多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合法权益内容、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具体保障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理念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改革步伐与国家、军队改革进程相适应,使待遇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军人得到全社会的尊崇,不仅是军队激发战斗精神、保持强大战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的安全之基。无数事实证明,军人拥有更多的自豪感、尊崇感、荣誉感,人民就会拥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目的是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通过立法,推进构建完备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能够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关系,强化尊崇军人的社会共识,不断提升军人地位的认可度。

  四、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地位,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宪法作为本法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确定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中得到遵循,成为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并体现在具体条文中。二是将宪法有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障的规定具体化。宪法中直接与退役军人保障相关的条款为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军属”。本法对宪法的原则性规定进行具体化,尤其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保障对象和保障办法作了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确保宪法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要将兵役法、现役军官法、武装警察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等作为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上位法和立法依据。考虑到这些法律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兵役、现役军官、武装警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作了规定,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位阶相同,有关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位阶低于法律,本法没有采纳这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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