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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第四条:关于方针原则的规定

时间:2021-03-18 11:45 来源: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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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方针原则的规定。

  【条文释义】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党对一切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凝聚形成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强大合力。在各个发展历史阶段,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得到发展完善的。尤其是当面临许多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党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持保障,保证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接续完善和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不断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推动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他们离军不离党、永远跟党走。

  二、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

  强国必先强军,军强才能国安,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于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伟大实践。退役军人在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回到地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好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必然求。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就是要围绕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谋划推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要求,解决好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从而激励有志青年从军报国、献身国防,促进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要把退役军人作为宝贵的人力资源安置好、使用好、作用发挥好,充分激发他们的奋斗热情,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强化他们的荣誉责任,发挥退役军人在巩固基层政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维稳戍边、应急应战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贡献力量。

  三、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是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把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满腔热情为退役军人服务,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退役军人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真正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2.分类保障的原则。这是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精准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退役军人军龄长短不一,从事岗位不同,地域艰苦程度不同,平时与战时情况不同,存在很多差异。按照服役贡献越大、退役安置和服务保障越好的导向,针对不同类型退役军人实行分类保障,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鼓励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激励广大社会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军队建设。分类保障,就是要依据退役军人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贡献大小,在安置、就业、优抚、荣誉激励等方面实行不同的措施。这个原则体现在本法的各个方面。例如,本法在安置方式的规定上,就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贡献越大,安置越好,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作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3.服务优先的原则。这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向。退役军人离开部队,来到地方,能否使退役军人有归属感、快速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很大程度取决于服务保障是否到位。做好退役军人的保障工作,首先就要真诚关爱关心退役军人,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努力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各地要建立退役军人服务机构,高质量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要研究退役军人享受优待的领域和范围,保证优待政策能够落地落实,切实把好事办好,要充分考虑广大退役军人的所需所盼,着力在政策允许的范用内,在公共服务领域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让广大退役军人不断增强幸福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4.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依法行政的具体途径。坚持依法管理,要把政策法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法治建设,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干,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按照法规政策回应退役军人诉求,促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依法管理,用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引导他们树立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同时也能够对少数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形成震慑和进行依法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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