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移动版 无障碍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新闻 > 媒体报道

南方+:10亿元!广东设立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如何申请戳这里

时间:2019-10-15 17:35 来源:南方+
【字体 :

  10月1日起,《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由广东省政府和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该基金运营管理所取得的收益及孳息,将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本省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

  10月15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作了介绍。

  四种类型可申请帮扶救助

  据了解,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按规定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的一次性帮扶援助。救助资金实行年度使用额度管理,原则上各地不得超过年度使用额度。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范围包括:广东省户籍的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救助类型有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等之后,自费负担仍然过重,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规定,重大疾病包括25种)。

  第二、三类是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

  第四类是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困难发生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由申请人本人(监护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填写《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申请表》一份,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转业证、退役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与申请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申请者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明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申请人因同一事项接受过其他帮扶救助的情况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重大疾病类救助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书、病历、结算票据以及报销票据等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类救助的,申请人另需提供以下资料:因遭受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直接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说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已享受相关待遇的提供)等复印件各一份。

  救助资金审批拨付按照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的程序办理。

  对全省救助资金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各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情况向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达救助资金使用额度,指导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对全省救助资金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年度救助资金不能满足支出需求时,已审批通过的救助事项可顺延安排。

  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期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书面报送半年度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于每半年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省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备案,并于每年3月30日前将上年度全省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书面报送省财政厅。

  申请人伪造身份信息、隐瞒家庭经济状况,骗取救助资金的,一经查实,由负责审批单位取消救助资格,追回救助资金,相关信息记入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链接】

  救助对象: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包括: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救助范围:分为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和其他特殊情况等4种类型。

  申请条件:申请人因出现上述4种类别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含医疗保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

  申请期限: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困难发生1年内提出救助申请。

  《管理办法》、《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申请表》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查看、下载。

  咨询电话:020-89811494。

  (记者:李强 汪祥波 通讯员:叶婷婷)


版权所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7685号    粤ICP备19161774号    网站标识码 4400000161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