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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9-09-26 09: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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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退役军人便字〔2019〕102号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

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普法办: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提高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定于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

  (二)承办: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协办:省律协。

  三、参加人员

  全省退役军人行政管理机构、服务保障机构工作人员。

  四、活动安排

  活动于9月至12月举行(具体规则详见附件1),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9月初完成。

  (二)题库编制:9月底完成。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行到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中的“互动”栏目——“答问知识库”中下载竞赛题库。

  (三)地市初赛:10月底完成,由各地市自行举办。

  (四)省半决赛:11月15日举行,由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省总决赛:12月10日举行,由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最具人气奖1名、优秀组织奖5名。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举措,明确本次竞赛活动的联络人,确保竞赛活动有人抓、有人督、有人管;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本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借助“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于10月初推出的网上答题竞赛活动开展学习,并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参赛队伍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地司法局、普法办要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对初赛的指导,安排法律法规专家担任比赛评委,确保各地初赛顺利进行。

  (二)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本次竞赛活动是省退役军事务部门成立以来,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在系统内掀起学法热潮,培养和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深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理解,促进机构改革后业务深度融合。

  (三)加强宣传,展示风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在省级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本次竞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展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形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竞赛组织过程及答题现场的照片、视频及活动总结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附件:1.“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规则

            2.“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苏跃飞、谭蔚妍,联系电话:020—83626227,电子邮箱:dva201948@gd.gov.cn)


附件1

“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规则


  本次竞赛分初赛(各地级市自行组织)、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相关政策为主要内容,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体系组织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二、竞赛方法

  本次竞赛分初赛、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地市初赛

  各地市可根据半决赛、总决赛形式自行组织初赛。每队参赛选手为3人。

  (二)省半决赛

  竞赛采取淘汰制。21个地市各派出1支队伍(3人)参加省半决赛,半决赛设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21进12,下半场12进6),选出6支队伍参加省总决赛。

  半决赛设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风险题、加赛题4种题型。各队基础设为100分。各参赛队伍按抽签号顺序就座。

  1.个人必答题(题型:单项选择题,一轮):每人1题,每人依次自选题号回答,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限为10秒,答对加10分;在规定时间内回答不准确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也不扣分。答题过程中,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视为违规。

  2.小组必答题(题型:多项选择题,两轮):每队1题,每题分值为15分,答题时限为15秒,答对加15分,由参赛队伍自选题号,各队推选一名队员主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在规定时限内回答不完整、不准确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3.风险题(题型: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两轮):风险题设10分(单项填空题或单项选择题)、20分(多项填空题或多项选择题)、30分(多项或单项判断题)三种分值,答题时间分别为10秒、20秒、30秒,每队自愿选择分值(不得放弃选择),自选题号决定所答题目。各队可由任意一名队员主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充,答对加相应分数,在规定时限内回答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并扣相应分数。

  4.加赛题(题型:多项填空题、多项选择题):经过以上比赛后,参赛队中如出现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时,进行加赛确定名次。

  加赛采用“一锤定音”抢答形式,即成功抢答且回答正确者胜出,成功抢答但回答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回答的,判该队负。抢答过程中,出现提前抢答的,判该队负。

  (三)省总决赛

  决赛设抢答、展演两个环节进行终极PK。各队基础分数设为100分。各参赛队伍根据半决赛的成绩排名顺序就座,按综合成绩排名决出前六名,颁发一、二、三等奖和其他奖项。

  1.抢答题(60%):该项分为5分单项选择题(15条)、10分判断题(10条)、15分填空题(5条),答题时间分别为5秒、10秒、15秒。回答正确的加相应分数,回答不完整、不准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回答的,不得分并扣相应分数,成绩根据各参赛队伍的答题情况得出。答题的过程中,每支参赛队有一次“智囊团救援”机会,启动该功能队伍,可选场内任意一名观众帮助答题。抢答过程中,主持人发出口令开始倒计时,倒计时“3、2、1”结束后即按抢答器,提前抢答的扣该队相应选择分数,该题作废。

  2.展演(40%):各参赛队伍根据日常工作生活中所发生的情景自编或改编内容,可选择歌舞、话剧、小品、音乐剧等形式,突出法律法规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性,或者退役军人行政管理机构、服务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如何闪光发亮,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行创造,该项成绩由评委打分组成。(表演人员不限于参赛人员)

  三、竞赛规则

  (一)各参赛队员应在半决赛开始前1小时到场检录,没有检录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期间不得携带任何相关资料上台。

  (二)参赛人员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得无故变更参赛人员,确需更换的,将纸质变更资料报送至主办方。

  (三)各参赛队伍及观众要做到讲文明、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大声喧哗,比赛过程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静音或关闭状态。

  (四)参赛队员回答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答题完毕要说“回答完毕”,回答不出要说“不能回答”。

  (五)当某队答题时,观众、评委、主持人等一切非参赛队员不得提示或干扰回答,否则将取消该队此题的答题资格。

  (六)参赛队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如有争议问题由参赛队的领队提交评委组,评委组享有最终裁决权。

  四、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大赛设置团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优秀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最具人气奖。大赛设置最具人气奖1名,颁发荣誉牌匾,由现场观众根据决赛团队的现场表现进行现场投票,票数最多者获得。

  (三)优秀组织奖。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荣誉牌匾。大赛根据各单位自行组织、发动、宣传赛事的总结材料、参赛选手的规模、竞赛开展情况及获奖名次等综合评判,若各单位积极地自行开办预赛的,将在优秀组织奖的评比中加3分。


附件2


“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报名表.png


  注:1.请于11月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送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每队参赛选手限3人。总决赛展演环节可适当增加人员,但不列入选手,不参加颁奖。


  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 牢记职责练本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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